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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业协会内幕遭打击报复

王龙 点击数:

已发布2009-11-05

尊敬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叫王龙,男,汉族,生于1964年10月30目,2006年10月进入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业协会,成为协会的一名员工,现在我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我所知情的本单位有关人员违规违纪的不法事实作以如实反映,诚请各级领导、部门、给予高度关注,为我主持公道,保障本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尽快查清事实真相,及时给本人一个圆满的答复。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

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业协会自2005年6月至2008年度三年半时间总收入138万元左右,支出112万元左右,但收支帐目明细始终没有向单位员工公布告知,且平时帐务失去监管机制,这么一来,职工参与单位的有关事项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就被单位无情予以剥夺。协会现有职工5人,其中最高工资为1650元/月,剩余数人工资均为1150元/月,那么他们三年半的工资总额不到20万元,而财务报表显示其数额为40万元,其中的差额20万元单位违规给装饰办聘用的外来人员发放工资。按正常开支招待费(按理单位招待费无须计有),差旅费、印刷费、交通费等大约在40万元左右,而单位的帐务实际开支却为70万元左右,这明显超出正常开支,是极不合理的开支行为。

2007年4月底装饰办行政部门以行业协会名义,在西安市党校,5月初在本市解放饭店先后两次举办资质培训班,参加单位300余家,违规收取每家单位(以两人计)培训费用600元,由本单位会计胡小睿(原西安市建设银行职员,2005年10月进入协会工作,担任协会会计一职,多次利用工作之便为企业办理工作人员职称,所产生的费用均未入协会帐目),黄国瑞负责收取,目前为止,费用的去向及任何支配,我们不得而知,就以上问题,本人曾于2008年10月初向西安市建委监察室作了如实反映,接待本人的是监察室工作人员张春峰和一贾性女同志,并仔细作了笔录,令人失望的是,隔日下午协会理事长王发启就本人向监察室反映的

问题,召开了一次全员会议,并在会上叫嚣,纪检委有关人员已向他“通气”,说有人要告他,而且笔录内容他本人已完全知晓,有本事就去市上、省上、乃至中央告去,他谁也

不怕……,此事至今没有回音。

作为国家公务员的王发启,担任协会理事长(目前仍以协会法人的名义,赋闲在家)期间,在不跟组织打招呼的情况下,擅自带着司机办理了护照、旅游签证,以外出考察的

名义于2006年5月份、7月份及10月份先后三次分别抵达日本、台湾和美国进行考察旅游,在外占尽风光后,才返回国内,如果政府官员都像他这样,那该成何体统?

2009年3月8日,西安市装饰协会在没有变更法人、无常务理事,无全体会员及工作人员与会表决的情况下。由装饰办工作人员黄柱子(后被任命为秘书长)单方面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解除本人劳动合同至今。另外,装饰办在此期间竞违规将国家明令禁止和行业章程所不允许的外来人员通过关系纳入协会,而将在本单位干了20余年表现特别突出的有关人员却莫名刷了下来,岂有此理!原市建总公司提前退休的马文平(因个人道德作风问题,现任装饰协会副秘书长)和被市建委装饰办开除的任宏敏(因2008年西安市南大街脚手架垮塌事故问题)就是其中两位,而一直在行业干了20余年的企业推荐之秘书长赵洁心无故被挤掉,且没有对此事做出任何合理答复和说法,不容分说,他们之所以这么做,都是出于人为关系(黄柱子曾亲口向我承认,马文平是他介绍入会的)硬性违规操作所得的恶果。实为和国家大法和行业仂哙章程相悖的荒谬之结论而已。现任装饰管理办公室处级调研员的黄柱子,身为国家公务员,依政府规定,他就不应担任行业自治组织的领导,但在有关领导的一手主持、策划下,违反国家规定,硬是把他推上行业协会领导的位置,其具体违反了西安市建设委员会文件市建发【2008】314号依照国务院办公厅200T~36号文件《决定》和《条例》制定的条款实行分开,人员分离的要求,其规定明文指出,按照现职机关工作人(含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的要求,已兼职的必须在2008年11月底辞去行业协会职务,按照这一规定,黄柱子的任职情况纯属明显违规,应早退出协会领导职务。但他目前还在任上,我们只好为其悲哀。

本人于2009年7月6日向西安市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李主任反映工作问题并要求书面处理结果。隔日,李主任将本人反映的情况推至西安市建委装饰办黄柱子(现任西安市建委处级调硬员、西安市装饰协会秘书长)处,处理。一见面,黄柱子对本人破口大骂,并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称本人为“无赖”并叫来保卫处工作人员欲将本人赶出去,后经装办其它工作人员劝解。黄才同意接受调解本人的工作问题。7月8日,黄柱子携本人前往西安市装饰协会夏德忠(现任理事长)处,说是协调并解决本人所面临的问题。

与会人员马文平、李军、黄柱子、夏德忠及本人,具体情况如下:①夏德忠告诫本人。理事长一职,是他用钱买的。虽然又费精力、又费钱。但,这就是社会。目前,不公平的

事太多了,该认的,你必须得认,你的问题不归我管,应该向上级也就是西安市建委组织部反映。②黄柱子也告诫本人,正是因为本人不断地向西安市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问题,才将自己的饭碗砸了。其实我本人应该“打掉牙齿往肚里吞”③商量结果:让我回家‘‘冷处理”他们会替我作主的(有录音为证)。

7月9日,本人又去装饰办要求处理结果。装饰协会工作人员任宏敏(此前为装饰办外聘人员)冲了进来,叫我“赶紧滚!!!以后再也不想看到我!!!……’’并对本人进行推搡、扭拌等肢体冲突,事后被周围工作人员拉开。

7月10日,本人在无奈的情况下,接受他们的意见,向西安市建委组织部反映情况,被告知此事应由西安市建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全权处理。

7月13日,本人又去装饰协会讨要结果。夏德忠告诉我说:“你不是已经向纪委和组织部告我了吗?那你就让他们把处理结果传达给我,并让有关领导写一个条子,两寸长都可以,我马上恢复你的工作。”

7月16日,在西安市建委装饰办,黄柱子办公室,黄本人亲口告诉我,除了工作一事,其它任何条件都答应我……

时至今日,本人仍在为工作一事到处奔波。况且,至今本人从未向有关组织或个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因为,我相信我所信仰的组织和有关领导会还我一个公道。试问,

为什么各位相关领导,在我一个小人物和小问题面前所摆出的态度。让我非常费解!你们的相互推诿,让我不得不为你们不作为的工作态度及方式感到遗憾!!!夏德忠,作为一级

领导,不仅不为坊间传闻的买官一事(据知情人透露,夏—曾广在多处场合公开自己买官一事)为耻。反而告诫本人“这就是社会……”那我不禁要问,在中央三令五申的前提下。夏

本人的这一通“社会理论”对于那些卖官的人将作何感想? 作为一级领导,完全不顾有关规章制度,在无任何相关人员参加的“会议”中,以电话方式终止下属工作。公开撤职工

作人员。且无任何书面材料。试问?谁赋予了他如此大的权利。难道我们的遵循多年的规章制度。只凭在职领导的一句话、一个想法,就成了“墙上的画儿”了吗?在本人所掌握

的资料中。西安市装饰协会利用多处渠道,私自设立“小金库”,在这种前提下,你夏理事长,让人出面与我协商的“除了工作,其它任何条件都答应我……”那么我不禁要问,在

我未知的情况下。你的“任何条件”是指什么?正因为我是一个有良知的人。我还要问,你满足我的所谓“任何条件,”的前提和基础是什么?

因此,本人再次重申。本人自始至终只是要求回原单位工作。从未向有关组织或个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本人也不会被任何人的威逼利诱所吓倒。望相关领导明察,还我

个公道!!!

投诉人:王龙

日期:2009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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