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属于公务员编制。
交警队的警察都是公务员,都是经过考编的形式进入的交警大队,一旦被录用,就属于国家政府机关有编制的警察。所以交警一般都是公务员,当然有临时请来协助的合同工,没有经过公务员考试,就不是编制。所以在我国,警察基本都是公务员。
在我国,对于交警实行“双轨制”招聘,一是面向社会,招收想要从警的人员,那就可以通过公务员考试来成为警察,一旦当上警察,就可以享受同公务员一样的福利待遇。二是对于警校毕业的学生来说,可以通过学校的联考成为警察。交通警察应当全面、及时、合法收集能够证实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情节轻重的证据。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号牌、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等牌证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违法信息。对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车辆驾驶人违法行为调查的,还应当查验其他相关证件及信息。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确定管辖主体,并通知争议各方。第七条 交通警察调查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执法身份。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四条:交通警察执勤执法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发生争议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