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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德宏州测试站2023年12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德宏州测试站2023年12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1.测试时间: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3日
  2.测试地点:德宏州芒市职业教育中心弘艺楼四楼
  3.测试人数:1284人
  4.测试机位数:10个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德宏州普通话测试站
2023-12-18
2023-12-23
1284人

德宏州普通话测试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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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巴彦淖尔临河区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临河区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临河区的人员。
(二)持有临河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巴彦淖尔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临河辖区内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临河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临河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临河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临河区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认定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上传审核材料
临河区教育局在本次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3日9:00至6月19日17:00,下半年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7:00),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上传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户籍在临河区的,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在临河区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由学校统一组织与认定机构对接。
(4)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本市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5)驻地在临河区的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临河区部队。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件或提供相关材料到临河区教育局4006室审核。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验证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
(2)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临河区户籍、临河区居住证的申请人,由临河区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上传相关材料。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三)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显示“待审核”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请密切关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nhe.gov.cn/)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2)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时刻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及时查看“留言”的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按照“留言”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进行提交。
(3)显示“确认未通过”的,要严格按照系统中“留言”的要求进行操作。
(4)显示“申报未受理”的,请按照系统中“留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
(四)体检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20日至6月28日,下半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空腹到临河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联系电话:15504788576),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临河区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体检要求:申请人需在上午8点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区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后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区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通过现场领取的形式发放,申请人现场领取时需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用于证书制作。请及时关注临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补办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注意事项
(一)证书发放单位是临河区教育局,证书丢失或损毁,需要补发换发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如实准确填写有关内容。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和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工作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临河区教育局4006室进行登记:
1.2008年之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普通话证书原件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2.2008年之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两张。
(二)凡由临河区教育局发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遗失需要补办的申请人,请从附件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及填写说明,按要求填报。需在2024年6月19日至6月21日和2024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期间工作时间,由本人携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到临河区教育局4006室进行登记。
(三)补发换发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待本次认定工作结束后与本次认定通过人员的证书一同发放,请及时关注临河区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临河区政府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凡申请认定人员,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2024年5月30日

广东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

中山市第二中学是直属公办高中,创建于1945年,距离广州南站仅40公里。学校先后获评广东省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广东省普通高中教学水平优秀学校、广东省一级学校。现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专任教师1名,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网络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20日。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登录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直属学校招聘管理模块(网址:https://jyrc.zsedu.net)进行报名操作。

  (三)报名资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上填报,须亲笔签字确认并上传);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不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3.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等);

  4.本市本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我市公办中小学校签订在编人员就业协议或进入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的拟聘人员须提供拟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聘人员应遵守诚信原则,原则上只能与本市一所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2.应聘人员应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条件及所应聘岗位的规定具体条件。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列入专业目录的,不得报考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列出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五)网络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络资格初审。初审不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查询审查情况,并保持电话畅通。处于返回修改状态的人员务必于6月21日17:00前修改上报,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6月22日至6月23日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网上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面试地点设在中山市第二中学(笔试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评基本能力,以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4年6月24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身份证一致。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上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24年6月24日以电话方式通知。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安排在招聘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通知将于2024年6月24日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发布。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答辩形式,重点考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专业素养、从业潜能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4.面试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5.面试满分100分,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方式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6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7.考试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

  根据合格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的排名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执行。

  具体体检事项安排、体检结果将以电话联系方式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山市第二中学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的拟聘者,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应届毕业生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

  6.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时审核材料不通过的;

  7.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不真实、不完整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所有应聘人员报名时原则上需提供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4届毕业生,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应聘,如报名时无法提供,须提交《个人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所有拟聘人员须取得与学段相应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才能办理聘用手续。

  (三)关于招聘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关于递补的说明。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依次递补,并按照本公告要求进行体检、考察、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六)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八)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本公告由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0-28165909,联系人:李老师、胡老师

  投诉电话:0760-28165918,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直属学校(中山市第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第三期)岗位表

      2.个人承诺书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6月3日      

湖北黄冈市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荆楚·梦圆黄冈”计划,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5月30日审核备案,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黄州区教育局(下称“区教育局”)组织黄冈市实验小学专项公开招聘教师39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教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身心健康;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位;

5.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报考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黄州区内在职在编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39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公告及报名

(一)发布公告。2024年6月3日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 //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5日8:30至6月12日17:30。报名窗口于2024年6月12日17:3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开始后,进入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公示公告”栏里《公告》上方网址链接进入报名网页。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请仔细阅读《公告》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3)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招聘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在招聘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

(4)黄冈市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现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年限,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时间:2024年6月5日10:00至 6月13日17:30。

报名完成后,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页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2.资格初审要求。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93年6月3日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关于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录(聘)用。

(3)《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本科及以上”,即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4)《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附件2)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四)报名确认及缴费。

1.2024年6月5日10:00至年6月14日17:30,资格初审通过后,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100元。入围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费用每人每次50元。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2.农村脱贫户家庭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先在网上报名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脱贫户家庭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发放的档案卡、手册;城乡低保对象,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2024年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7日9:00至6月19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黄州区政府门户网站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2份备用。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内容。

针对本次招聘岗位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考试内容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D类)》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考生全额退费。

4.笔试最低合格线划定及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予以公告。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笔试卷面满分的40%划定。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主要以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

2.确定面试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执行上述笔试开考比例处理办法。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违纪、缺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5.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提前5天在黄州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同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同步采用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入围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重要提示:黄州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二)计分办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综合应用能力(D类)》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综合应用能力(D类)》卷面得分)÷3×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计算公式为: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对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各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并于2024年6月13日前向区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黄州区沿江大道30号,302室,联系电话:0713-8671197)提供经各项目县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附件4)、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或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加分政策。服务(役)时间计算截止2024年7月31日。

上述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综合应用能力(D类)》卷面得分)÷3+5]×40%分=笔试总成绩。

(四)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笔试成绩中《综合应用能力(D类)》分数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组织加试。

六、体检、考察

(一)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环节,同时进行心理合格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环节。

(三)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七、公示及备案

(一)根据考察结果由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定,在黄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

(二)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一)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本次公开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过程中有关信息将及时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http://www.huangzhou.gov.cn/),请报考考生注意跟踪关注相关招考信息。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聘公告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咨询电话:

0713-8671197(黄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0713-8111956(黄州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

附件1: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教育部专业目录.rar

附件3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附件4:黄州区2024年专项公开招聘黄冈市实验小学教师政策性加分审核表.xls

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州区教育局

2024年6月3日

内蒙古通辽市2024年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关于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报名的通知

按照工作安排,通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将于2024年6月面向社会举办一期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报名、测试有关情况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一)具有通辽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人员需年满18周岁。

(三)非通辽市户籍在通辽市工作的社会人员,需持有在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4日,报名通道将于6月11日9:00开启,6月14日17:00关闭,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本次计划测试300人,报满截止,报满后任务自动关闭。

报名人员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必须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前请认真阅读“隐私权政策”),按照“在线报名-报名入口-内蒙古(我要报名)-查看测试站公告”工作流程进行报名。报名未成功的考生请持续关注之后发布的公告。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5:30开放准考证打印,请各位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http://bm.cltt.org/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参加测试,原则上迟到半小时者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三)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必须先注册账号,通过注册账户登录平台。

2.带*标记和联系电话为必须填写项目,照片按报名要求上传。

3.“证件类型”一栏必须选“身份证”,不得填写其它证件号码。

4.通辽户籍的考生需上传材料为身份证照片;非通辽户籍考生需上传身份证及有效期内的通辽市居住证明。

5.本次测试审核在网上进行。请考生报名时严格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材料,如不按要求随意提交材料会导致审核不通过。

6.本次测试市教育局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参与报名和测试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机构“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7.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普通话测试且未出成绩的人员不能报名本次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否则导致无法考试个人承担责任。

三、现场缴费

网上报名经过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缴费。

(一)现场缴费时间:2024年6月17日-6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现场缴费地点: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科尔沁大街通辽市医院西200米路北侧从市场监督管理牌子下大门进入院内三楼)。

(三)培训测试费:150元/人(现金)。

如需代缴,代缴人需持报考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前往现场进行缴费。

四、培训及测试时间

培训时间:2024年6月20日(星期四)(具体培训时间缴费当天通知)

测试时间: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

五、培训及测试地点

通辽市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站(科尔沁大街市医院西侧200米路北市场监督管理院内三楼)。

六、注意事项

(一)考试当天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穿深色衣服以便现场采集白底照片,该照片为证书照片。

(二)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缴费成功后如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不予退费。请慎重选择并珍惜考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

(三)考生务必按照指定时间,到达测试点候测室等待,迟到30分钟以上者,原则上取消当次测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区,请关闭通讯工具。不得携带任何资料、录音录像器材等进入测试室。违者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如请人代考,成绩计零分,一年内不能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四)建议考生提前安排好交通工具,测试站院内禁止外来车辆进入,且测试站周围车位紧张,请合理安排时间避免错过考试。

七、咨询电话

0475-8835565

甘肃甘南州2024年第三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做好甘南州2024年第三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人数 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600人,测试对象为教师和社会人员。受系统限定,名额报满即停止报名。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2日上午8:00至6月24日下午6:00。

(二)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打开普通话在线报名网站→点击“在线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并登录→点击“我要报名”→选择“甘肃省甘南州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自主选择测试日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下一步”→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点击“下一步”→提交报名信息成功。

(三)注意事项

1.因系统原因,建议考生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报名,其他浏览器可能会出现选项不全的情况。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背景为白色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是3.5×5.3cm,390×567像素),小于1M。

2.报考人员认真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填写并核对个人信息后提交。信息提交后不能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有误影响缴费、测试及后续相关事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3.如报名人数较多,网上报名可能会在短时间内满额。当剩余名额显示为0即为报名人数已满,报名通道关闭,不再进行报名。

三、缴费标准及方法

(一)缴费标准

依据甘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甘价费﹝2009﹞93号)规定,社会人员报名测试费每人次60元。

(二)缴费方法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时现场缴费。已完成网上报名,但未按时办理缴费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领取

报考人员(或代办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于7月1日—7月4日到甘南州教师培训学校(原甘南师范学校)综合楼二楼培训处缴费后领取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测试时间 2024年7月11日—7月14日。

(二)测试地点 甘南州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甘南州教师培训学校)。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考生自测试结束40个工作日后(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将延长),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查询系统(https://bm.cltt.org)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电子证书请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并领取。等级证书自测试成绩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之后,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到甘南州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领取(地点:甘南州教师培训学校综合楼二楼培训处)。自证书发放之日起一年内未领取的,不再领取。 纸质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遗失后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注意事项

(一)测试人员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参加测试,测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超过30分钟未参加测试的按缺考处理。

(二)测试期间工作人员现场采集考生本人电子照片,考生准考证信息、姓名、身份证、照片绑定,实施信息规范采集与防作弊方案。

(三)测试人员不得携带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包括辅导用书、稿纸、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等进入考场。

(四)本测试站未与任何培训或中介机构有合作关系,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在报名和缴费等各个环节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发生网络诈骗事件。

(五)测试期间,如遇突发情况,将调整测试安排,以“聚焦甘南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为准。 甘南州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941-822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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