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众拍网

首页 > 拍卖公告 > 住宅>正文

义乌市现代公寓39㎡住宅拍卖

发布:义乌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5-16 拍卖形式: 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关注: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5月16日10时至2016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次司法拍卖以网络司法拍卖形式进行。

    二、拍卖标的及竞买人条件

    竞买标的:

    1、拍卖对象:为义乌市城中西路133号1026室房地产,所在区域位于义乌市区中部,城中西路与香山路交叉地段。拍卖标的建筑物外墙涂料粉刷,钢砼结构,建成于2005年,共10层,拍品位于第7层,建筑面积39.07平方米,土地分摊使用权面积3.6平方米。该房产朝北,建筑物内公共部位釉面砖地面,内墙为涂料粉刷,顶棚为硅钙板吊顶,所处住宅单元为一梯多户式设计,楼内配备载人电梯。房产已空置。

    2、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证》为义乌房权证稠江字第c00154831号,登记日期:2013年8月23日;《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义乌国用(2013)第003-21572号,使用权终止日期:2053年3月19日。

    3、税费负担情况:过户涉及营业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水电费、物业费等相关税种,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均由买受人负担。特别提醒竞买人注意:关于税费等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局、房管处、国土局、所在楼盘的物业公司等相关部门了解。

    4、本公告中确权的房屋、土地面积依据的是房管、国土部门现有的登记资料。房产过户办证过程中,如国土、房管部门需重新对标的物测绘的,以国土、房管部门的数据为准,与本院无涉。

    特别提醒:公告的内容和照片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不看样的后果。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拍,但须在在竞买开始前(即开拍前)向委托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被执行人陈滨滨、吴静的所有债权人(需在本院已立案执行)如愿意以本次拍卖保留价抵偿债务的,请于本次拍卖结束(流拍)后五日内向本院执行局承办人办公室2502室(电话85328395)提交书面申请,如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抵偿权利。

    起拍价:48.8万元,保证金:12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及其整倍数)。 

    三、咨询与方式时间:自2016年4月28日起至2016年5月17日10时止接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展示看样的时间:有意者请于统一看样时间提前1-2天与本院联系并预约登记,统一看样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上午9点至11点。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房屋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过户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5月30日22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义乌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账号:12080200 2909 2831 613),并在缴清全款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可到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竞得者缴款后及时告知本院。本院于买受人交款后15个工作日内交付书面过户材料(即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公告、须知最终解释权归义乌市人民法院所有。(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浦江天正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该评估公司咨询电话:0579-84120580)

    法院咨询电话:0579-85328299,承办法官电话:0579-85328290,法院监督电话0579-85328357。

    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381号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义乌市人民法院

2016年4月28日

更多拍卖资讯敬请关注:   众拍网   拍房网   房产过户税费估价表

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

友情提示:如有符合您条件的住宅,第一时间告知您。

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0519-88169515
拍卖公司QQ群 投资人QQ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