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3-17                               打印本页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面向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及主要业务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各类培训工作;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全国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管理培训承办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开展远程培训教育活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培训组织管理及研究岗位:2名;

财务岗位:1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4.全日制高校2016年应届统招毕业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不得应聘。

四、报名

1.请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站下载报名表并填写完整,与应届生就业推荐表、学习成绩证明、英语水平证明、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并通过邮寄方式寄至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务必于3月29日(含)前寄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

http://www.mohrss.gov.cn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

http://gp.chinanet.gov.cn

 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

 http://www.chinanet.gov.cn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通信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高培中心办公室

邮编:100101

收件人:程关、卢怡

2.3月30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进入面试比例最低要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时间为4月9日上午(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队,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人员名单于4月12日后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间为4月15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支付。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我中心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并于5月底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工资福利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九、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请填写《2016年应聘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29日,以我中心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过期不再受理。请在邮寄信件左上角注明“应聘”字样。

2.我中心收到报名信息后,即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于3月30日后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门户网站、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上公布初选入围人员名单及考试相关事宜。请初选入围人员务必于4月1日17点前致电高培中心,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者视为放弃。

3.对于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不实的,一经查证,即取消报名人员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4.北京地区的报名人员也可直接将报名材料送至我中心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5号 1508室。

联系电话:(010)84653911、84622352

联系人:卢怡、武晓军、程关

 

附件:1.2016年招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应聘人员报名表

                         

 

                                                                     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

                                                                      2016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