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就业信息 >正文

上海市静安区

发布时间:2012-11-09 作者:国际学院(苏州研究院) 来源:人大招生就业处网站

需求信息情况

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
专业 不限专业
学历 博士生毕业, 硕士生毕业
备注 2013年度上海市静安区储备人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积极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探索党政机关储备人才管理体制,不断满足党政机关使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根据《上海市静安区储备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现将2013年度静安区储备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范围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甘于奉献,团结协作;
(二)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有志于从事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
(五)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开拓创新和组织协调等符合党政机关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校园宣讲会结束;
(二)报名方式: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成功人才热线”(www.sjol.com.cn)进行网上报名,或在校园宣讲会现场报名。初审通过者,参加初试。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因报名信息不实而产生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考试方式
根据职位特点设置考试内容。考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体检。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成功人才热线”上进行公告。
五、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上海市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受聘储备人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六、咨询方式
(一)现场咨询: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高校进行宣讲和政策问答活动,具体安排详见校园网。
(二)其他方式:了解详情可登陆“成功人才热线”(www.sjol.com.cn),或致电021-62327697,E-mail:jacbrc@163.com。
本公告由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最终解释。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静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
使用方向 管理
需求人数 20
有效
[返回]

单位详细资料

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
[通讯录资料]
地址 县市
邮编
联系部门 联系人及职务
电话 传真
网址 E-mail
档案迁往 户口迁往
[性质]
上级 性质
行业
[返回]

 

更多 >> 就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