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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2019年一季度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分析
来源:丹棱县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9-04-30 14:29 【字号:  

2019年一季度,丹棱县城镇居民收入和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5390元,增速9.6%,居全市第1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8595元,增速8.4%,居全市第4位,顺利实现“开门红”,为实现“双过半”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居民收入基本特点

(一)从收入差距上看。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8598元,居全市第六位,比总量第一的彭山区低878元,增速8.4%,比增速第一的东坡区低0.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总量5390元,居全市第三位,比总量第一的东坡区低44元,增速9.6%,比增速第二的彭山区高0.1个百分点。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继续缩小,城乡收入比为1.59:1,收入差距为全市最低。详见下表:

表1:2019年一季度分市县居民收入一览表

市(区/县)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城乡

收入

倍差

总量(元)

区县

对比

排位

增量(元)

增幅(%)

总量(元)

区县

对比

排位

增量(元)

增幅(%)

眉山市

9131

\

\

\

8.5

4890

\

\

\

9.3

1.87

东坡区

9441

-846

1

756

8.7

5434

-44

5

458

9.2

1.74

彭山区

9473

-878

2

750

8.6

5414

-42

2

470

9.5

1.75

仁寿县

8948

-353

4

693

8.4

4361

1029

3

375

9.4

2.05

洪雅县

8631

-36

3

676

8.5

5115

275

4

435

9.3

1.69

丹棱县

8595

\

4

665

8.4

5390

\

1

472

9.6

1.59

青神县

8724

-129

5

669

8.3

5303

187

4

451

9.3

1.65

(二)从收入结构上看。

1.工资性收入动力强劲,为城镇居民收入保驾护航。丹棱县通过举办现场招聘会,发展电商企业,带动就业岗位的增加,保障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稳步提升。一季度,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4201元,同比增长8.9%,对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51.4%,拉动收入增长4.3个百分点,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经营性收入稳步增长,为农村居民收入持续供能。全县大力发展乡村振兴,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坚持夯实产业基础,为农村居民增收注入动力。尤其是桔橙产业增收明显,爱媛、春见、不知火等桔橙价格明显回暖,一季度均价5元/斤左右,同比增长15%,产量实现11.2万吨,同比增长20%左右。一季度,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2258元,增速14.8%,比去年同期上升6.1个百分点,对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61.8%,拉动收入增长5.9个百分点。

3.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居民存款的增加带动利息的增加,使居民财产性收入大幅增长;基础养老金、医保报销比例延续上调,加快了转移性净收入的增长。一季度,城镇财产性收入378元,增速15.2%,转移性收入742元,增速18.2%;农村财产性收入132元,增速32%,转移性收入379元,增速47.5%。

表2:2019年一季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对比表

指标

名称

2019年一季度总量(元)

2018年一季度总量(元)

增加额(元)

增速(%)

占比(%)

贡献率(%)

拉动率(%)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8595

7930

665

8.4

一、工资性收入

4201

3859

342

8.9

48.9

51.4

4.3

二、经营净收入

3274

3115

159

5.1

38.1

23.9

2.0

三、财产净收入

378

328

50

15.2

4.4

7.5

0.6

四、转移净收入

742

628

114

18.2

8.6

17.2

1.4

表3:2019年一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析对比表

指标

名称

2019年一季度总量(元)

2018年一季度总量(元)

增加额(元)

增速(%)

占比(%)

贡献率(%)

拉动率(%)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

5390

4918

472

9.6

一、工资性收入

2621

2594

27

1.0

48.6

5.7

0.5

二、经营净收入

2258

1967

291

14.8

41.9

61.8

5.9

三、财产净收入

132

100

32

32.0

2.4

6.8

0.7

四、转移净收入

379

257

122

47.5

7.1

25.7

2.5

(三)从记账情况上看。2019年一季度,全县住户调查的源头数据质量总体趋势向好。截止3月底,全县电子记账验收合格70户,其中城镇36户,农村34户,电子记账普及率58.3%,位列全市第二。与去年相比,电子记账户的记账笔数、记账规范性大幅度提升,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性也有大幅度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镇居民收入增长乏力。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受政策的影响较大,在无政策调资的情况下,上升空间很小。经营性收入集中在第三产业,受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加上人工工资、店面租金等成本的增加,造成个体户经营利润减少,制约了城镇居民经营净收入的增长。

(二)增收材料亮点不足。按照评审规定,增收材料从今年起纳入考核,考核分值占10分。目前,全县增收材料的合理性、真实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亮点不够突出,没有描述具体的发展措施来支撑增收数据,没突出实质性的增长点。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紧抓产业发展,拓宽增收渠道。一是千方百计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扩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和认证,提高农村居民收入。二是抓住中央、省市大力发展民营经营“黄金时期”,加强工业企业运行监测,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助推企业正常生产,增加城乡居民务工收入。三是借“乡村振兴”战略东风,深入推动农村一三产业融合发展,全方位激发旅游消费活力,拓宽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能力。一是加强纵向学习培训。通过选派人员到市调查队挂职学习、安排乡镇统计员到县统计局轮训等方式,全面提升业务能力。二是组织横向交流学习。县统计局加强与其他区县交流,了解当地住户调查工作的先进做法,内化为全县住户调查的经验;另外,每季度全县业务培训,挑选两名辅助调查员交流工作经验,分享工作心得,相互促进,努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

(三)加强部门联动,突出增收亮点。一是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每季度按时高质量报送增收材料,确保全县的增收举措、增收亮点、增收成效不漏报。二是对口联系部门加强宣传,经常深入记账户家中摆家常、算收支,宣传国家记账政策,打破记账户的认识误区,变“要我记账”为“我要记账”,切实提升记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