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公示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

来源:区教育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12-21 17:23:52

各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区直学校:

       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初、中级教师职称评审和认定工作已经结束,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共评审通过初、中级教师职称2584人,共认定通过初、中级教师职称1802人。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对2021年度经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认定通过的人员进行公示。没有通过的申报者不在公示名单中出现。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3)格式在申报人所在单位张榜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局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到2022年12月28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由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4)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如各镇/区直学校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2年12月30日前报送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初、中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2:2021年佛山市南海区中小学初、中级教师职称认定通过人员公示名单.xls

           3:公示文稿(样式).doc

           4: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2年12月21日

(联系人:周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86286126)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手机版
无障碍版
政务微信
政务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