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一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单 当天就还赔偿款18万元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琼海8月16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韩星 通讯员方茜)“法官,可以把我从黑名单里解除了吧?”8月14日下午,申请执行人确认收到赔偿款18万元后,被执行人孔某令迫不及待地问执行法官范祎龙,得到法官肯定答复,他明显松了一口气。

  据悉,2013年,孔某令驾驶小轿车碰撞到驾驶电动车的孔某蓉,造成孔某蓉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认定孔某令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同年,孔某蓉家属向琼海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此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2015年11月27日,省高院做出终审判决,判决孔某令赔偿孔某蓉家属252820.5元。

  在执行过程中,琼海法院向孔某令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限期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孔某令一直声称自己没有财产。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琼海法院逐一核查,发现被执行人购买的车辆没有登记在自己名下,被执行人与家庭成员共同经营的虾塘、铺面也是以其父母名义承包。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家属交换意见,动员他们帮助被执行人履行本案法定义务,均未取得实质进展。申请执行人因迟迟拿不到赔偿款,亦多次向市人大反映情况。

  今年6月以来,海南一中院在辖区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雷霆执行”专项活动,在海南一中院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琼海法院对长期未结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穷尽执行手段,执行局局长许道宁屡次到被执行人家里做工作,敦促其尽快赔偿,解决纠纷。

  执行法官不仅将被执行人孔某令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高消费,同时告知如继续漠视法律,隐匿财产,规避执行,将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其财产线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孔某令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连忙联系亲朋好友筹钱,但一时难以筹齐25余万元赔偿款,无法一次性赔付,想要分三次结清。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分期付款,经执行法官调解,申请执行人同意孔某令一次性赔付18万元案结事了。赔偿款在当天转入申请执行人银行账号,申请执行人露出满意的笑容。至此,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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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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