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庄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如果要在⽯家庄进⾏申请公租房的话,⾸先是要有城镇低保或者是低收⼊家庭才能够进⾏申请。其次,其家庭成员享受最低⽣
活保障。或者是家庭⼈均年收⼊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均可⽀配收⼊的
0.8
倍。且家庭住房总⾯积在
50
㎡以下。
⼀、市申请条件是什么
?
(
⼀
)
城镇低保、低收⼊
1.
申请⼈具有市内四区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下同
)
常住户⼝满
3
年,且在主城区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
区、新华区、⾼新区,下同
)
实际居住。
2.
家庭成员享受最低⽣活保障或家庭⼈均年收⼊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均可⽀配收⼊的
0.8
倍。
3.
家庭在主城区⼈均住房建筑⾯积
(
含合同备案房产,下同
)
在
15
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积在
50
平⽅⽶以下⼈户在
30
平⽅⽶以下。
申请家庭在主城区原有住房被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积
;
置换房产已备
案或已交付使⽤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所有房屋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
D
级危险房屋且⽆⼈居住的,视为⽆
房。
⽗母
(
含配偶⽗母,下同
)
与⼦⼥同住或⼦⼥与⽗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积:
(1)
夫妇有未婚⼦⼥的:申请家庭住房建筑⾯积
=
申请⼈夫妇的⽗母或⼦⼥拥有房屋的建筑⾯积总和
-
房屋所有权⼈夫妇及
未婚⼦⼥的总⼈⼝数
×30;
(2)
房屋所有权夫妇⼦⼥均已婚
(
含离异
)
的:申请家庭住房建筑⾯积
=(
申请⼈夫妇的⽗母或⼦⼥拥有房屋的建筑⾯积总和
-
房
屋所有权⼈夫妇
×30)÷
⼦⼥数量
;
如果得数⼩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
如果申请⼈夫妇的⽗母或⼦⼥有单套及以上⾮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进⾏核定。
4.
单⾝申请⼈
(
含离异、丧偶
)
须满
35
周岁。
(
⼆
)
城镇中等偏下收⼊家庭
1.
申请⼈具有市内四区常住户⼝,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
家庭⼈均年收⼊低于上年度市区居民⼈均可⽀配收⼊。申请⼈及家庭成员全部的,不再核定收⼊。
3.
家庭在主城区⼈均住房建筑⾯积在
15
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积在
50
平⽅⽶以下、
1
⼈户在
30
平⽅⽶以下。
拆迁房产、危险房屋认定同低保、低收⼊家庭。
4.
单⾝申请⼈须达到。
(
三
)
新就业职⼯
1.
申请⼈具有城区
(
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新区、藁城区、⿅泉区、栾城区、矿区、循环化⼯园区,下同
)
常住户⼝或持有主城区,且在主城区实际居住。
2.
收⼊稳定、有能⼒⽀付租⾦。
3.
家庭在主城区⼈均住房建筑⾯积在
15
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积在
50
平⽅⽶以下、
1
⼈户在
30
平⽅⽶以下。
拆迁房产、危险房屋认定同低保、低收⼊家庭。
4.
单⾝申请⼈须满
18
周岁。
5.
持有全⽇制⼤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
5
年。
持有市内四区⼈才绿卡
(B
、
C
卡
)
的申请⼈按照新就业职⼯申请,不受
“
毕业未满
5
年
”
限制。
6.
申请⼈在申请当⽉前⼀年内任意⼀⽉在主城区缴纳。
(
四
)
外来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