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湛江市司法局成功调解加装电梯行政纠纷案

湛江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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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开门搞教育整顿,聚焦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0年2月1月,湛江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施行后,我市旧城区许多职工宿舍纷纷申请增设安装电梯。

其中市教育局位于霞山区的某职工宿舍,由于该宿舍居住的退休职工平均年龄超过70岁,为了方便和提高宜居环境,非常迫切增设电梯。

由于市自然资源局在核发增设电梯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业主之间没有进行充分的协商,个别业主认为增设电梯影响其采光、通风、消防安全等问题,特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湛江市司法局受理该案后,行政复议与应诉科办案人员陈伟强、段静雅、黄洁怡冒雨及时勘验现场,走访退休职工,充分了解案件的主要矛盾等问题。

经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组织业主们进行多次调解,最终申请加装电梯的业主同意向造成影响的业主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偿,申请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遂撤回复议申请。

行政复议与应诉科为化解该纠纷曾专门开会研讨,对《湛江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激烈讨论,同时对该办法存在不完善之处向主管部门提出建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是办案的目标,“调裁结合、调解优先”是最有效的办案方法。

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始终将调解、和解原则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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