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邮年年好邮保安康C款重大疾病保险

为满足客户对重疾风险保障的需求,贯彻落实监管新政,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重推出了一款保险产品——“中邮年年好邮保安康C款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具“终身保障 ‘邮’伴一生”、“百种重疾 ‘邮’保健康”、“轻症豁免 ‘邮’显关爱”三大特色,是公司首款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给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长久有效的风险保障。

为满足客户对重疾风险保障的需求,贯彻落实监管新政,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重推出了一款保险产品——“中邮年年好邮保安康C款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具“终身保障 ‘邮’伴一生”、“百种重疾 ‘邮’保健康”、“轻症豁免 ‘邮’显关爱”三大特色,是公司首款终身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给客户提供更全面更长久有效的风险保障。

一、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责任期间内,我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不受此180天限制)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客户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100种重大疾病

1 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 多个肢体缺失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 深度昏迷

13 双耳失聪

14 双目失明

15 瘫痪

16 心脏瓣膜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 严重脑损伤

19 严重帕金森病

20 严重Ⅲ度烧伤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 语言能力丧失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

26 胰腺移植

27 埃博拉病毒感染

28 丝虫病所致象皮肿

29 主动脉夹层血肿

30 克罗伊茨费尔特-雅各布病(Creutzfeldt-Jakob病)

31 破裂脑动脉瘤夹闭手术

32 经输血导致的HIV感染

33 原发性硬化性胆管炎

34 自身免疫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35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Ⅲ型或以上狼疮性肾炎

36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37 重症急性坏死性筋膜炎

38 急性坏死性胰腺炎开腹手术

39 系统性硬皮病

40 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41 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42 严重克罗恩病(Crohn’s病)

43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44 溶血性链球菌引起的坏疽

45 因职业关系导致的HIV感染

46 植物人状态

47 严重1型糖尿病

48 非阿尔茨海默病所致严重痴呆

49 严重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50 多发性硬化

51 全身性(型)重症肌无力

52 严重心肌病

53 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终末期肺病

54 严重心肌炎

55 肺淋巴管肌瘤病

56 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57 Ⅲ度房室传导阻滞

58 感染性心内膜炎

59 肝豆状核变性

60 肺源性心脏病

61 肾髓质囊性病

62 严重继发性肺动脉高压

63 进行性核上性麻痹

64 失去一肢及一眼

65 嗜铬细胞瘤

66 小肠移植

67 颅脑手术

68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69 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70 严重获得性或继发肺泡蛋白质沉积症

71 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72 独立能力丧失

73 胆道重建手术

74 主动脉夹层瘤

75 肌萎缩脊髓侧索硬化后遗症

76 严重结核性脑膜炎

77 严重肠道疾病并发症

78 瑞氏综合症

79 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

80 严重面部烧伤

81 严重川崎病

82 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83 重症手足口病

84 严重哮喘

85 骨生长不全症

86 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

87 进行性多灶性白质脑病

88 脊髓小脑变性症

89 婴儿进行性脊肌萎缩症

90 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91 艾森门格综合征

92 细菌性脑脊髓膜炎

93 严重癫痫

94 疾病或外伤所致智力障碍

95 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

96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97 脊柱裂

98 弥漫性血管内凝血

99 血管性痴呆

100 额颞叶痴呆

2.轻症疾病保险金

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不受此180天限制),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以给付一次为限,“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我公司将不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责任终止,但本合同继续有效。

30种轻症疾病

1 非危及生命的(极早期的)恶性病变

2 轻微脑中风后遗症

3 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

4 冠状动脉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5 激光心肌血运重建术

6 慢性肾功能衰竭

7 肾脏切除

8 单个肢体缺失

9 病毒性肝炎导致的肝硬化

10 脑垂体瘤、脑囊肿、脑动脉瘤及脑血管瘤

11 慢性肝功能衰竭

12 单耳失聪

13 人工耳蜗植入术

14 听力严重受损

15 视力严重受损

16 角膜移植

17 单目失明

18 中度瘫痪

19 心脏瓣膜介入手术(非开胸手术)

20 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21 中度脑损伤

22 中度帕金森病

23 全身较小面积Ⅲ度烧伤

24 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5 中度运动神经元病

26 严重甲型及乙型血友病

27 主动脉内手术(非开胸手术)

28 糖尿病导致单足截除

29 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

30 中度溃疡性结肠炎

3.身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后因非意外原因导致身故或全残,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未满18周岁的,我公司将按照客户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或全残时年满18周岁的,我公司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以较迟者为准)起180日内(含第180日),因非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我公司将按照客户已交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效力终止。

4.被保险人轻症疾病豁免保险费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内,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起180日后,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但因意外伤害导致的不受此180天限制),则免交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自保险责任开始日(或自最近的合同效力恢复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经我公司认可的医院,由专科医生诊断初患本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我公司将不予豁免本合同以后各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二、保险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初患本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我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不在此列;

9.保险责任期间开始之前已经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以及遗传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全残或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合法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全残或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全残或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合同效力终止,我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三、温馨提示

(一)为了给您提供周到的售后服务,购买产品时请您在投保单上完整、准确填写您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

(二)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购买产品时,请您注意投保人、被保险人亲笔签名,指定受益人及相关信息。

(三)您收到保险合同并书面签收日起15天内为犹豫期。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我公司将无息退还您全部所交保费。若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我公司将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您的累计已交保费可能会产生一定损失,请谨慎选择。

(四)请妥善保存投保时银行账户,以便退保、理赔和满期给付时使用。

(五)本文仅供宣传使用,具体请您仔细阅读产品条款,特别是认真阅读产品除外责任。

有关产品的更多信息,您可以通过扫码关注中邮保险官方微信,快速体验产品信息了解、保单查询、保费测算等功能。

也可到离您最近的网点咨询办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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