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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是指对用人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行政管理权的机构,通常分为三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上级总部、政府人社部门(如人社局或人才市场)、教育部门(如公办学校的教育局)。具体需根据单位性质、档案接收权及属地规则判断,例如国企子公司需总部盖章,民企则需属地人社局盖章。1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定义与职能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核心职能是人事档案管理或行政管理审批,其具体身份取决于用人单位性质:
不同场景下的盖章规则
就业协议或档案调动的盖章流程如下:14
特殊例外:浙江省等部分地区允许用网上接收函替代人社局盖章。